乐山市“三法”培育彝区文明新风

25.12.2017  12:00

 

        (记者 刘佳)今年以来,乐山市将峨边彝族自治县作为全市文明新风试点县,深入开展以移风易俗、“德古”调解、“亲情”融合、“双高”治理为主要内容的除陋习育新风行动,并在全市推广。
    一是“古法”新用。依法规范“德古”协会,成立“红白”理事会,优化“政府引导+德古会盟+村民自治”治理模式,约定婚嫁聘金、礼金最高不超过7万元的执行标准。目前,小凉山彝区婚嫁聘礼金均控制在 “红线”以内,较治理前下降50%。
    二是“民法”公用。全面推行“亲情工作法”,每逢群众“婚丧嫁娶”人员集中的重要活动,乡、村两级党组织派人 “走亲戚”“赶人情”,在融洽亲情关系的同时,适时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纠纷调处、民意收集等,促进干群关系与亲情、法治与传统、民俗与新风相融互促。
    三是“群法”广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强化基层民主,大力推行“三议”工作法,村级事务决策由村“两委”提议,村民议事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增强基层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目前,小凉山彝区群众基本实现 “从席地而坐到上桌就餐、从无度宰杀到节俭办宴、从牵猪赶羊到礼金慰问、从杂乱无序到整洁美观”四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