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工商多措并举贯彻新《广告法》

19.08.2015  18:12

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乐山市工商局近期加大新法宣传培训和分类指导,强化违法广告整治,多措并举,认真落实新法宣贯工作。

据悉,该局召集主流媒体、广告企业、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医疗机构、药品保健品经销商,开展座谈交流、行政约见3次,提出6项整改措施,规范广告发布、经营行为。此外,积极培育广告业标杆,峨眉印象文化广告有限公司在第十二届亚洲户外传播大会荣获“中国百强地市媒体公司”大奖。

为营造新法实施氛围,该局邀请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负责人对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商执法人员、主流媒体、部分广告公司、广告主开展专题培训。持续两周在乐山电视台3个频道黄金时段滚动播放3次公益宣传片;在三江都市报、乐山日报、乐山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6期,解读新法条文、亮点;利用LED广告每日滚动播放100次、利用中心城区280辆公交车连续发布一个月户外广告。

此外,结合百姓日常生活关注的焦点,该局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单位583户次,监测广告3820条次,其中监测和检查“两品一械”广告962条次,发放整改通知3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