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26.08.2015  11:20
核心提示:  8月18日,省食药监局启动2015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申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供餐,义务 >  8月18日,省食药监局启动2015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申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供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要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将持续至学校开学后一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店持证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张贴在醒目处;从业人员是否100%健康体检,依法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并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按规定做好原料索证验证工作,建立原料进货验收登记台账;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情况。对于学校食堂许可把关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责任约谈制度不落实、未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未及时上报等行为,上级监管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记者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