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城乡统筹

01.04.2016  10:47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政策凸显了四大亮点。

一是定额城乡统一。从2016年起,我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义务教育学校的普通小学按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按每生每年800元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

二是公办民办一视同仁。义务教育是所有学生均应享受的国家普惠性政策,新政策明确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其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以及学杂费收费标准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三是政策有效整合。此次政策取消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补资金,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作业本费等多项政策,建立起统一的中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四是体现有序对接。我省比中央提前4年实行了城市义教的免教科书、补助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新政策有序对接中央政策,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