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培训会举行

16.12.2017  05:23

  为进一步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科学指导、学生食堂规范管理和营养配餐及宣传教育的能力,12月12日,四川省学生营养办在成都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市州、试点县市区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教育厅副厅长张澜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我省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共有试点县119个,其中国家试点县61个,省级试点县58个,覆盖学校10859所,受益学生354.26万人。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67个民族县和民族待遇县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县城的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了民族县和民族待遇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学生卫生、行为习惯明显好转,学生感恩意识明显提高,学生辍学率和流失率明显降低,特别是在生长发育迟缓率与消瘦率方面,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会议强调,各试点县(区)要狠抓食品安全健康不放松。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营养指导和监测,坚持阳光操作。要抓好应急事件处置;绷紧资金安全这根弦。足额落实营养膳食补助和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等配套资金,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结算,绝不能出现因为资金拨付不到位而让学生吃不上营养餐的事件。要足额保障每天吃够4元的补助标准。加强结余资金管理。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建好、用好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结算提供依据。还未全部实施“食堂供餐模式”的国家和地方试点县(区)要加快由“蛋奶模式”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变。制定出时间节点,尽快由“蛋奶模式”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变。

  会议强调,各试点县(区)要强化制度执行,完善项目管理;落实配套政策,健全营养餐长效保障机制。加强膳食科学化,提高营养餐“可吃度”。各相关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真正“民生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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