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院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

21.11.2014  19:22

  2014年11月20日下午,舞蹈学院在学院312会议室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暨“法律进学校”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四川师范大学十八届四中全会宣讲团成员、法学院教师刘如翔博士担任主讲,学院党委书记杜正星主持。全院教职工听取了讲座。

  刘如翔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背景、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两方面解读了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全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也是建党史上、建国以来中央第一次出台以此为主题的决定。《决定》17000余字、七个部分的阐述全面展现了推进依法治国的各方面工作重点。刘如翔抓住总论、立法、行政、司法、守法、队伍建设和党的领导各个部分的关键点和亮点做了重点分析。要实现建设完善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以及从实际出发这五项原则,完善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党内制度等五个体系,这是脚踏实地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的要求。在立法方面,完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编纂民法典、确立国家宪法日和宣誓制度等显示了重视法律体系完善、制度程序健全的决心;在行政和司法方面,《决定》重在强调政府和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独立公正司法、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在社会法治意识培养和法律队伍建设方面,《决定》关心公民和专业队伍素质的提升,提出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守法信用记录、创新法制人才培养机制等;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要求从严治党、提升干部依法办事的思维和能力,使党的领导成为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保障。

  杜正星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专题报告使全院教职工全面地学习和理解了十八大四中全会的精神,增长了依法治国的知识,强化了依法办事的理念,希望大家在教学和工作中将思想落实,不断取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