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创新举措推进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12.11.2014  19:55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卫生部门共同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领导小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区县设有监测站,专人负责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与各涉药、械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各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任务。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质量评估暨业务培训会,对眉山市辖区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在填报、关联性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和纠正,对报告表填写质量和审核质量评估的标准、程序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四是严格监测质量。指定专人负责审核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级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查,发现有重复、错误或虚假的及时纠正。

截至10月20日,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累计上报2948份,药物滥用监测累计上报1244份,医疗器械累计上报30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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