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举措促进去产能职工就业 每位职工至少推荐3次工作
19.07.2018 11: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今年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对象包括:2018年度钢铁、煤炭和煤电行业去产能企业的分流职工,上年结转的尚未分流安置职工;2016年度和2017年度内部转岗因企业继续去产能需再次分流安置的职工等。已与企业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不纳入2018年职工安置范围。各地要组织企业全面掌握去产能涉及职工基本情况,建立人员台账,准确填报统计报表。人社部门将对企业填报的职工信息进行核实,并录入实名制认证系统,动态跟踪分流安置进展情况。
为促进去产能职工尽快转岗就业,我省鼓励企业通过转型转产、设立人力资源公司等举措,拓宽内部安置渠道。支持企业通过统筹使用稳岗补贴资金、专项奖补金为内部分流安置的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缴纳社保、发放一定期限的生活费。我省还将把去产能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服务和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开展整建制购买技能培训,促进其尽快转岗再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优先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新增及腾退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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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201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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