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奖励5万元

05.07.2018  18:22

  记者7月4日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为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省公安厅发布举报奖励办法,一旦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内容包括公安机关未发现和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提供正在缉捕的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活动路线等相关信息。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和有效联系方式。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发生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以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此次所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涉恶常见各类犯罪线索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在逃人员线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据了解,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0-5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3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黑恶犯罪团伙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记者 李晨)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