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举报食品药品违法 线索清晰准确最高可拿30万奖励
14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其适用范围包括对成都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环节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举报者需提供事实清楚的线索,利于执法人员对违法的企业或行为“一击即中”。
关注微信也可举报 举报量较往年增加近5倍
现在,除了拨打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投诉电话12331,还可以通过拨打成都文明热线96110进行举报。每次举报都将被记录在案,随后有成都市工商局或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
市食药监局还推出了微博和微信平台,同时接受市民的举报。市民们只需要在微信或新浪微博搜索公众账号“成都食药监”,就可以通过私信的方式,进行投诉。
“现在市民的维权意识很高,匿名投诉的已经很少了。现在通过这4种渠道,一天可以接到80起左右的举报,在去年平均一天只有15起。”刘主任说。目前,通过网络举报食品药品违法已经占到总举报量的近1/3,这个比例还在继续上升。
线索准确性高 符合条件可拿30万奖励
自4月25日《办法》出台以来,30万元的最高奖励金额立即引起的热议,较以前的最高2000元奖励的奖励提高了150倍。举报线索达到什么标准,举报人才可以获得最高奖励呢?
根据《办法》,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和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级举报是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并且对于大案要案的查处起到关键作用。被核定为一级举报后,举报人可获得案件货值金额4%-6%的奖励。
如果举报人能最终获得30万元的奖励,那么依靠一级线索破获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货值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同时,违法举报奖励的核定还要根据案件的社会影响来衡量。
“例如三聚氰胺案件,涉案的货值金额大,社会影响也较为恶劣,这类的举报是可以获得30万元的最高奖励的。”市食药监局应急处兼投诉举报中心主任陈刚说。
姓名、地点、违法事实需写明 线索清晰易追踪
为了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办法》不仅提高了奖励金额,还扩大了奖励对象。对于小额奖励由举报单位审核后,直接发放给举报人,举报人签字、领取奖金一次完成。
奖励的力度如此之大,很多市民一定心动不已,但是陈主任说:“有些事实不清晰的线索,工作人员在追踪时的困难很大。”
据陈主任介绍,每年有接近10%的举报线索,由于举报人没有提供违法人或违法企业的姓名或地址而无法追踪,或者去到食品生产企业之后,发现与市民举报的违法行为不符合,这些对市食药监局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我们建议市民在举报的时候,一定要说清楚被举报人的姓名、地点以及存在何种违法行为,这样清晰的线索十分有利于工作人员对违法情况进行核实,做出进一步处理。”陈主任说。(记者 杨丹 吴忧 见习记者 李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