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举报食品药品违法最高奖30万 举报地沟油不低于2000

26.04.2014  10:44

  昨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最新的《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新《办法》已从本月21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有效期2年。

   举报范围

  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

  产品质量合格,但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比如化妆品无中文标示)、索票索证不健全等也可举报。

   举报方式

  来信、走访、网络、电话等均可。

   奖励条件

  “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修改为“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

  (具体要求为: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线索;举报线索事先未被本市执法部门掌握;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

   奖励标准

  每起案件最高奖金 提至原来的150倍

  此前,每起案件最高奖金为2000元,新《办法》提高到30万,还增加了根据案件货值、被举报人刑期进行奖励的新标准。

    1 2 3 下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