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士举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奶粉获10万奖励
06.01.2015 18:10
本文来源: Sc.Chinanews.Com.Cn
中新网成都1月6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6日从四川省食药监局获悉,该省市民王丽(化名)女士在某商场购买两个品种的婴幼儿奶粉,发现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并向食药监部门举报,食药监部门调查属实王女士获10万元举报奖励。
去年,南充王女士举报在某商场购买的两个品种的婴幼儿奶粉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其随即向当地食药监部门举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受理举报后查证属实,两个品种的婴幼儿奶粉货值金额达27万余元。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对销售这两种产品的单位进行了依法处罚,共罚款130万余元。
据了解,南充市新修订的《南充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暂行)》,鼓励广大民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新办法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和屠宰场点废弃物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据悉,去年南充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结了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次性兑现案件举报人合计人民币27.84万元的奖励。“凡公众举报的食品药品案件,经监管执法部门受理查证属实,案件审结后即可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南充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此举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的力量,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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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1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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