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成为“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

04.06.201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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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ww.cnta.com

  “丽水的山水特色十分明显,400多部影视作品在仙都拍摄外景就是最有力的佐证。”5月29日,“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授牌暨“影视风情小镇”项目(前期)启动仪式在缙云仙都举行。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会长、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张明智说,正因独特的山水优势,评选专家一致同意将“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这块牌授予丽水。至此,丽水市影视风光景区成为全国第24家、全省第3家“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

  张明智与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志平共同为“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授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建波主持仪式,市委常委、缙云县委书记朱继坤参加仪式。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制片委员会专家组,10余家国内知名影视公司与创作机构负责人、制片人、著名导演出席了授牌仪式。

  “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评审活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行业管理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单位发起,旨在利用日益繁荣的影视作品,推广我国丰富多彩的地理人文文化,让优秀电影、电视作品“走出去”的同时,把更多、更优秀的地方精粹、风土文化通过影视展示给全国乃至全世界。全国目前有3000余家影视基地,此前被评选为“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仅有23家。

  黄志平在仪式上指出,此次仪式的举行为我市建设文化强市,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重要机遇。希望全市上下要切实用好“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这块金字招牌,加强与国内其他影视景区的交流合作,努力为影视界朋友拍摄出更多更优秀影视作品创造良好的条件,并通过他们的作品,把丽水的好山、好水、好风光、好民俗,通过优秀影视作品推向全国、推向世界。要以建设“影视风情小镇”为龙头,统筹推进美丽景区、美丽城乡建设,促进美丽经济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作出贡献。

  据了解,缙云县将借助“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这一重要平台,抢抓机遇、顺势而为,进一步做好生态保护文章,加大影视文化培育力度,努力吸引更多影视剧作品选择缙云,取景仙都,让影视文化成为宣传缙云的金名片、旅游营销的好渠道、农民增收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