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60余万经营主体扛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

25.12.2015  16:31
核心提示:60余万经营主体扛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

    ——60余万经营主体扛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

        这一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并从国家战略、现代治理和基本民生的战略高度布局监管蓝图;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提出了“四有两责”和“两个公开”的新要求。

        这一年,省委、省政府首次提出了“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战略部署,将食品安全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这一年,省食药监局致力于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全面落实了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和“四有两责”要求,提出了“四化”建设思路,加强了风险研判和风险控制,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

        “你网店上卖的土鸡蛋真是‘土’的吗?”12月20日,在下单前,来自广东的顾客黄女士还是忍不住打电话过来咨询。电话这头,苍溪县岫云生态农产品合作社发起人李君解释道:“您选中的鸡蛋来自养殖户郑会,她是广元市岫云村5组的村民,她养了8只鸡,每年产蛋120多个,她的鸡蛋包装上面都会有她本人按的诚信手印。”

        一个个鲜活的手印,是淳朴村民们对产品安全的人格承诺,让这些地处深山的土特产打开了销路,逐渐在市场上大行其道。与之相对应,一些有瑕疵的食品药品正加速从市场上消失,四川蓝怡药业便是其中之一。半个月前,这家药品批发企业因非法经营,被监管部门撤销了其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处罚基本上是宣判了企业的“死刑”。

        作为我省60余万食品药品经营主体的一分子,岫云生态农产品合作社和四川蓝怡药业的命运为何天差地别?关键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去年以来,我省探索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地方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和其他部门负协管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尤其强化企业第一责任定位,并采取多项措施引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A

        食品药品安全是“道德线”——

        一份诚信坚守赢得市场一片叫好

        年末,苍溪县岫云村的村民开始忙活起来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订单如雪片般飞来,这让村民们喜上眉梢,然而谁也没有因此而动起“歪”主意。“信任无法取代监管,在农户按下手印的同时,我们还设计了一套质量监管体系。”李君介绍,岫云生态农产品合作社收购家禽,从来不按重量,而是按个数和时间,因为如果按照重量收购,那么就会导致农户用饲料甚至激素来喂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实现产值最大。“我们给每只家禽安上脚环,并将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在收购时根据脚环就可知道家禽的饲养时间,然后再根据时间越长价格越高的原则来定价。”李君认为,通过这一办法,便可确保送到消费者手中的食品是最安全、最生态的,同时也可打消消费者疑虑,“因为消费者可在网上输入该只鸡的脚环编号,就知道自己买的东西从哪儿来、谁养的、生长时间是多久。”

        “在食品药品安全面前,企业永远是‘考生’,不及格就要被淘汰,而‘优生’则会赢家通吃。”西华大学教授、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车振明认为,伴随着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将越来越严,只有坚守质量和诚信经营的企业才能在大浪淘沙中赢得先机,尤其是我省川酒、川茶、川猪、川菜等优势产业的优势品牌,应通过公开承诺食品安全、公开销售渠道和销量、共同打击假冒伪劣、强化原材料采购监管等来模范践行企业主体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又是“管”出来的,为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省食药监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统筹安排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座谈会、专家专题辅导报告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到省集中培训和市县分级培训、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等活动来树立典型、培训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B

        食品药品安全是“高压线”——

        一触安全“红线”便将受到最严处罚

        12月8日,省食药监局发布的一则公告,将蓝怡药业、欣宏祥贸易和宏泰商贸这3家药品批发企业,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也揭开了监管部门整治药品“走票”、“挂靠”乱象的“盖子”。因存在非法经营、票账货款不一致等问题,省食药监局祭出杀招,吊销了这3家企业的GSP证书,而失去这个证书,意味着企业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活动。

        公告一出,迅即在四川医药圈内炸开了锅,须知这是我省监管部门近年来首次吊销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并且监管部门已经对这3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经营,将依法严处。“吊销GSP证书6个月后,企业方可申请认证,而这期间企业的供应链早就断了,即便能挺过来,有了‘前科’且已对外曝光,谁还敢买它的产品?”业内人士分析道。

        今年以来,将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和处罚决定对外公开已成常态。11月16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泸州名窖酒业、绵竹贵王酒业等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合格,而在此前,省食药监局已公布了9期食品抽检结果,392批次产品因不合格而被曝光,这其中便包括北京二锅头、天喔煮瓜子、徽记川辣子花生、“好吃点”香脆核桃饼等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

        “现在有些违法者不怕罚款,就怕公开曝光。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就是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牢牢地捆绑在一起,让消费者知情、‘用脚投票’,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姚义贤多次强调,信息公开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一把利刃,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监督抽检结果、所有违法案件的处罚结果,都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不合格的要公布,合格的也要公布,让触及安全“红线”的企业接受消费者最严苛的惩罚。

        C

        食品药品安全是“生命线”——

        一批“新规新政”出台促使企业尚德守法

        对无数食品药品企业而言,食品药品安全既是企业立足市场的“道德线”,也是不可触碰的法律法规“高压线”,更是企业决胜未来的发展“生命线”。上月底,省食药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备受关注的《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预计将于近期正式出台。至此,省食药监局亮出了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最严监管的两张底牌,以釜底抽薪的方式让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建立食品安全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对有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失信信息共享、诚信约谈、向社会公示、实施重点监管和推行行业禁入等,放大失信违法的成本,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利益导向;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将食品分为极高、高、中、低风险四级,对极高和高风险食品实施重点监管,提高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

        而从本月开始,医疗器械行业最严新规《四川省医疗器械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已开始实施,新规对我省医疗器械企业将实施违法违规“记分制”,一年内记分超过20分的企业,将面临被监管部门曝光、约谈、责令停业,甚至吊销生产许可证等顶格处罚;而若连续3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记分,则将有望获得通报表彰、免于日常检查一次、优先办理产品注册、变更等奖励。

        此外,省食药监局还正探索建立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制度及食品企业信用档案制度,试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两建两进”(“两建”就是建立健全“两小”监管制度规范,建立“两小”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自律组织;“两进”就是逐步实现小作坊进园区、小摊贩进市场)管理办法,通过一系列的最严新规新政来倒逼食品药品企业,真正担起担好“第一责任”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