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斌主任对藏传佛教寺庙重要教职人员培训班学员 提出“四点要求”

20.06.2014  18:46
  6月16日上午,由省民族宗教委举办的藏传佛教寺庙重要教职人员培训班在成都开班,来自甘孜、阿坝、凉山三州的50名堪布、经师、格贵等重要教职人员参加培训。省民族宗教委主任姚斌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姚斌主任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藏区及藏传佛教工作,历来高度重视藏传佛教寺庙重要教职人员的教育培养和培训工作。省民族宗教委举办这次培训班,就是为大家提供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相互交流、共同学习、共商寺庙管理的平台,自觉维护藏区经济加快发展、社会持续安定、民生逐步改善、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稳定的大好局面。他强调,大家要担当责任,抓住机遇,深度思考,站在对国家负责、对民族负责、对信众负责、对藏传佛教未来负责的历史高度,维护好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管理好寺庙、僧尼,服务好信众,为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努力和贡献。
  姚斌主任对参训学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庄严国土、爱国爱教是藏传佛教题中应有之义,护国利民是藏传佛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爱国守法是藏传佛教的优良传统。大家要发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以萨迦班智达、八思巴、十世班禅大师、五世格达活佛等爱国爱教高僧大德为楷模,牢固树立“四报恩”思想,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决做到“四个维护”,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和参与寺庙依法管理。二是牢固树立依法守法意识。作为佛门弟子,首先是国家公民,既然是国家公民,就必须时刻牢固树立依法守法意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绝不允许利用宗教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绝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的活动。加大对《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宣传学习,继续深入开展法制进寺庙宣讲活动,增强僧尼的法律意识,不允许有法外之寺,也不允许有法外之僧。三是坚守利乐有情佛陀本怀。国土兴则佛法兴。心持菩提,普渡众生,利乐有情是藏传佛教的根本和追求。大家要牢固树立“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宗教才会好”的理念,加强佛学经典和教义教理的学习和继承,深刻悟道,提高佛学修养指导自己的行为,在讲、辩、著、闻、思、修上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在 “三学”(戒、定、慧)基础上认真思考藏传佛教的现实和未来发展问题,不失佛陀本怀、不离佛教根本。发挥宗教正能量,同心共筑中国梦,积极支持藏区发展、民生、稳定工作,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充分发挥作用强化管理。作为寺庙重要教职人员,也是寺庙管理者,要积极配合政府依法管理,加强寺庙自我民主管理。大家在寺庙僧尼和信众中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是僧尼的典范榜样。不但自己要遵纪守法、潜心修学、严守戒律、谨言慎行、担当服务社会责任,看好自己的庙、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还要充分发挥带头和引领作用,特别要教育好寺庙僧尼持戒净行、护国利民、修正道、行众善,做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僧人,要教育引导好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正信正行、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做一个品德上能服众、宗教上有造诣、社会上有担当的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