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决定为指针 以示范为契机 强化内涵建设

05.12.2013  14:24

2013年12月1日至2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3年学术年会”在“天下文枢,美丽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及来自《民主与法制》、《人民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院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约40余名代表围绕“法律文书与法治发展”的主题,进行了大会交流和讨论。学院安宁老师受邀担任年会点评。

此次年会的最大亮点,就是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的决定进行了热烈充分的讨论,最后,梳理出了“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必须要解决的12个矛盾,即理念与实务、教学与实践、技术与艺术、传统与创新、制作与写作、格式与文意、公开与公正、理由与方式、诉讼与非诉讼、个性与规范、错误与效力。

结合我们的人才培养及干警培训工作,我们认为,学习和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落实在内涵建设的各个方面:

一是要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分析把握决定对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等工作产生的重要影响,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开阔视野、扎实推进、科学发展;

二是要结合央财支持建设项目及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着重从课程建设入手,有序推进内涵建设工作,认真反思我们《监狱执法文书》、《狱政管理》等相关课程在内容选取、教学方式、评价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和“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为目的和主线,加快加强相关专业核心课程的改革与建设,积极准备、开展相关专题培训。

惟其如此,我们才能为法治中国和法治四川建设作出应有的、必须的贡献。

(刑事司法系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