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以“3334”为抓手 农村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

28.06.2018  04:16

 

阿坝州立足实际,以“3334”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州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使全州脱贫攻坚做到有法可依、有律可遵。

(一)突出“三个抓手”。 以依法治贫、依法脱贫为抓手,围绕《条例》建立完善了集法律、制度、规划为一体的扶贫政策体系。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抓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扎实推动年度专项计划、“五个一批”攻坚行动。以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为抓手,激励教育贫困群众立志气、转观念、树信心,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二)注重“三个结合”。 注重与特色产业相结合,探索实施“带动型”“组团型”“引领型”产业扶贫发展新模式,积极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确保贫困群众在产业扶贫中得实惠。注重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探索贫困群众参与生态保护新机制,大力开发生态保护公益性岗位,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群众就地就近成为生态保护员。注重与“互联网+”相结合。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农产品成都中转基地等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州、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三)健全“三项机制”。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层层建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出台《阿坝州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健全工作监督机制,出台《阿坝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三查两访”监督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单子”“发点球”,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以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资金使用为重点的考核评估体系。

(四)强化“四个保障”。 强化思想保障,在全州开办农牧民“夜校”1352所,多形式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深入推进“乡村善治工程”和“四好村”创建,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弘扬新风正气。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出台《阿坝州精准脱贫项目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阿坝州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十三条措施》等,构建完善脱贫攻坚“3+10+N”政策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四到县”制度,积极构建资金整合平台,仅2016年、2017年累计投入脱贫攻坚资金88亿元;建立教育、医疗、产业、小额贷款分险四大基金,总规模达5.6亿元。强化力量保障,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领导包县、部门联村、干部包户的“集团式”扶贫联动机制。创新社会扶贫模式,广泛汇聚社会力量,积极构建脱贫攻坚“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