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做事 要常念一个“怕”字
□本报评论员 王付永
在近日召开的一次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省委主要领导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四个敬畏”,即一要敬畏组织、二要敬畏人民、三要敬畏岗位、四要敬畏法纪。这里强调的敬畏,通俗点说也是在强调为官要懂得有所畏,要常念一个“怕”字,如此才能在谨慎用权中做到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于一体。
为官做事要常念一个“怕”字,就是在工作面前知道不足、在本领面前有所“恐慌”、在法纪面前有所戒惧、在民意面前有所敬畏。有所怕,才能有所止、有所不为。纪晓岚有句名言:做人要记住一个“怕”字。一个没有“怕”念的人,是危险的。一个几岁的孩子,见到带电的高压线会伸手去摸,原因就是不知道害怕。一个没有“怕”念的人往往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甚至无法无天。官无所畏同样也很危险。如果一个人胆子足够大,什么都不怕,什么钱都敢拿,什么好处都敢得,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朋友都敢交,其栽跟头肯定是迟早的事。
有“怕”念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作风。“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邓小平同志曾说:“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这里仍然强调的是一个“怕”字,这里的“怕”,不是怕困难、怕任务、怕担当,而是怕党纪党规,怕对不起党和人民,怕干事创业违背规律,等等。一个“怕”字,表达的是一种敬畏心。
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官有所畏,业有所成。具体来讲,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敬畏组织,才会把自己置身于组织之中,才会信任组织、服从组织。敬畏组织,就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一个没有组织观念的人,是十分危险的。而敬畏人民,指的是从内心深处对人民抱有敬畏,唯如此,才能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现实中,有些干部把关心群众疾苦挂在嘴上,实际工作中却抛在脑后,究其原因,还是不把群众当回事。“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告诫。人民是“阅卷人”,是裁判,只有牢记这一点,才能始终对人民抱有一颗敬畏之心、谦卑之心,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与拥护。再说敬畏岗位,想说明这样一个道理:个人无论职务大小,级别高低,岗位都承载着组织的重托,领导的信任,群众的期望,千万不可轻视。最后说到敬畏法纪,其实质就是要尊重法律的神圣,敬畏法律的威严。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守,谁都没有超越的特权。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敬畏之心常有,个人干事创业之路才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好。于为官者而言,心怀一个“怕”字,并不代表着从此就要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甚至等待观望、踯躅不前,而是要始终保持一种“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如是,才能无愧岗位、无愧人民、无愧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