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降低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为企业居民减负

11.11.2015  14:53
核心提示:近日,自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从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自贡市6个部门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更好地减轻企业和居民负   近日,自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从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自贡市6个部门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更好地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记者了解到,本次降低的收费项目及涉及的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非住房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由原来成交价的0.8%降为0.5%,由最高收费不超过2万元降为不超过1.5万元,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和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各承担50%;工商部门的受理商标注册费;农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农药实(试)验费中的残留试验费、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调运检疫费、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产地检疫费、渔业船舶登记费;民航部门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林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