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法院缓免部分案件诉讼费

10.05.2014  20:09

四川日报网消息(钟成 杨娜 记者 刘春华) 记者5月10日从眉山中院获悉,为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效减少群众诉累,近日,丹棱县法院决定,对“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和以劳动者为原告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实行缓交、免交政策。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丹棱县法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为切实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意见,决定对“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和以劳动者为原告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全面实行缓交、免交,同时还规定了简化流程,当事人在起诉时不再提供申请和经济困难的证明,如果结案时应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则在确定受理费具体数额的同时,直接载明决定对其所承担的部分予以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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