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拥忠扎西 安斗阿布) 近年来,丹巴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扶贫开发路线、方针、政策,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扶持、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把扶贫移民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以规划为先导,健全两项机制。 “一规划”明确工作思路。按照“强基础、立支柱、调结构、建基地、兴龙头、推科技、增效益”的扶贫思路,结合县情实际和州委“三化”联动发展路径,制定《丹巴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程规划》,明确年度项目计划。同时,摸清贫困村“家底”,把脉贫困原因,了解贫困户意愿,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制定《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对因灾因病等原因导致临时性贫困的提供临时性救助;对因劳动力缺乏无法发展生产的,实行对口帮扶;对因土地等元素缺乏发展潜力和条件的,实行扶贫搬迁,异地开发等,确保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两强化”促进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明确以县委农办牵头,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和农口部门具体负责,扎扎实实抓好摸底调查、编制规划和项目争取、下达、启动、实施全过程。同时,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等活动,实行县级领导和部门帮扶责任制,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领导、指导、督促、宣传,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强化工作考核。把扶贫工作作为衡量干部和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年度目标考核。对项目实施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以项目为重点,严把五个关口。 把好群众意愿关。按照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要求,在项目争取、实施和管理全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唱主角,由群众来作主,变群众被动接受项目为主动参与项目。尤其在酿酒葡萄和核桃基地建设中,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宣传项目效益,征求群众意愿,落实种植地块,统计种植面积,做实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可行性。把好项目质量关。就基础建设项目招标、竞标、承包、施工等环节,实施严格、有效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肃追责。在酿酒葡萄和核桃基地建设中,对苗木选购进行严格把关,仔细筛选,确保苗木品种优良。把好资金使用关。设立扶贫资金专户,紧守报账、支出、管理三条资金“红线”,促进项目资金管理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创新国家扶持资金使用方法,将扶持资金以折资入股的形式,通过专合组织分摊到农户,发动农牧民积极参与农村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全面发展。
把好后期管理关。 坚持“建设与管护并举”的方针,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扶贫项目建设规范管理,真正惠及农村和广大农牧民群众。针对酿酒葡萄和核桃产业,公司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加强日常田间管理技术指导,定期不定期举办技术培训,保证苗木成活,顺利建成基地。把好市场销售关。紧紧抓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通过建立流通服务体系、实施品牌销售战略、培育龙头企业、成立专合组织等形式,有效拓宽酿酒葡萄、核桃等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市场风险,确保群众增收。
以富民为目标,抓好三类扶贫。 抓好基础扶贫。牢固树立“唯有发展才有出路”的理念,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不断扩大有效投入,拉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为扶贫开发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撑。2010-2013年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424万元,重点实施了道路、便民桥梁、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等基础设施项目,努力改善贫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抓好产业扶贫。 遵循“全域旅游、农旅互动、产村相融、效益农业”的基本原则,以“公司+基地+农户”为发展机制,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029万元,在12乡106村发展酿酒葡萄和优质核桃产业,覆盖农户4800多户19000余人。一是酿酒葡萄初具规模。建成基地3860亩,年均生产酿酒葡萄原料1300吨、酿造葡萄酒650吨、葡萄酒销售额达1.6亿元以上。种植户人均收入达0.49万元/年。同时,随着种植基地和葡萄酒销售市场的扩大,种植农户将逐年增收。二是核桃产业优势明显。建成优质核桃基地5000亩,按当前核桃市场价计算,亩收入可达0.75万元,较玉米每亩至少增收0.57万元。同时,核桃产业技术要求较低,适合丹巴地理环境,且核桃便于储存运输,市场需求量大,价格稳定,老百姓种植积极性较高,市场前景看好。
抓好劳务扶贫。 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强化农牧民土木技术、房屋建筑和旅游接待服务技能等培训。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服务机构,形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部门、教育部门等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打造劳发务品牌,稳步做大劳务产业。县政府先后选拔128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无业人员,送往四川省水利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为期两年的水电运行工培训,首批83名学员全部就业,第二批42名学员正在校学习。2013年,全县转移劳动力 9300余人,实现农牧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2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5元,增长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