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案今日二审宣判

15.05.2014  08:30
  资料图:2014年4月23日上午8:30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图为上诉人。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新网5月15日电 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 城管致瓜农死亡案 二审将于今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在此前的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等6人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2013年12月27日,永兴县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4月23日,该案二审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二审庭审中,合议庭重点围绕案件经过、被害人邓正加死亡原因、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廖卫昌等四人是否持秤砣或秤杆打击被害人、殴打行为与被害人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廖卫昌等四人投案情节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

  在当日的庭审中,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廖卫昌说,“我没有伤害受害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我没有实施伤害行为,我只是推了邓正加一下,目的也是为了制止他。”袁城认为他是被动防卫,“被害人倒地时我并不在现场”。骆威平则表示客观上没有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夏际玉认为一审判决有失公平。

  检察机关将现场勘查笔录、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郴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检验鉴定意见书、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等证据进行了当庭举证,宣读了证人证言及四上诉人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四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质证意见。

  根据廖卫昌的辩护人申请,法庭依法通知了相关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对证人、鉴定人进行了交叉询问。法庭当庭播放了案发时解放南路现场视频、城市监控视频及廖卫昌手机拍摄的视频资料。庭审中,鉴定人还就法医学专业领域内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公诉人指出,十五名证人证言证明,2013年7月17日11时许,被害人邓正加之妻黄细细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谩骂,上诉人廖卫昌下车对黄细细进行摄像,黄细细即抱着西瓜作势要砸廖卫昌,被害人邓正加则持秤杆戳向廖卫昌。接着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人一同上前与邓正加争夺秤杆并相互拉扯,拉扯中四上诉人用拳脚殴打、推搡邓正加,邓正加后退几步后侧倒在地死亡。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用秤砣或其他工具击打被害人邓正加。

  死者家属则表示,对当日二审“有偏向城管有利的辩护”不满,庭审尚未结束就离开庭审现场,并表示将继续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合理诉求。

  庭审最后,审判长宣布,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相关证据需进一步核实,本案将择日宣判。(完)

(原标题:湖南瓜农死亡案二审今宣判 涉案城管否认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