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住建厅:“临时工”不得参与建设行政执法

18.12.2013  19:42

中新网兰州12月18日电 (记者 闫雅琪)“甘肃建设执法不再会有‘临时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林峥18日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

当日发布会,甘肃省住建厅发布《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并定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临时工”执法事件层出不穷。资深传媒人张郁晖在博客上盘点,“2013年关于‘临时工’执法引发冲突”的新闻事件共有24起。

2013年11月29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发表署名文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章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六大主要任务,其中就包括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蔡林峥说,此次办法的《条例》中明确,甘肃省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人员,经过法律基础知识和建设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还要取得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应当持证上岗,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不得少于两人。

不但要严厉执法,还要保证当事人权益。”蔡林峥说,应当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应当采纳。

蔡林峥还说,执法过程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有电话、信件实名、互联网三种举报和投诉方式。配备专门人员按实际对举报和投诉进行分类,20天内完成投诉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