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中院将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  “清官断好家务事”

16.05.2016  22:43

四川在线消息(古笑言 四川日报记者 袁丽霞) 5月16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安排,自2016年6月1日起,眉山中院将作为四川省四家试点法院之一,并作为唯一的中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不断增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旨在全面提升家事审判水平,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建设健康和谐发展。

改革试点工作将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此外,还将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试点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婚姻,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亲子关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同居关系纠纷,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等六类案件。

据悉,眉山中院已积极开展试点前期调研、部门走访、拟写实施意见等工作,并将在5月底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全市确定2-3家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