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1名交警中队长收商场购物券被点名曝光

29.04.2014  10:24

  南都讯 记者黄怡 通讯员粤纪宣 昨日省纪委再次“点名”曝光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案件。今年3月中旬省纪委实名通报过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案件。今后实名曝光或成为违反“八项规定”问题通报常态。

  这6起问题案件包括: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容桂中队中队长何锦雄、指导员陈康喜等接受格兰仕公司邀请外出旅游,并收受容桂总商会价值66000元和8800元的荣山商场购物券,分发给工作人员和在编民警;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执法队杨新文、莫南、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等6人,违反考勤、请销假制度和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的规定,一起到平湖社区湖南乡村大碗菜餐厅聚餐喝酒;

  英德市环卫处城南所所长谢国南公车私用回老家扫墓;

  化州市地税局干部李志锋公车私用,导致车辆被盗;

  仁化县董塘镇坪岗村公款旅游;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圩村党支部书记赵亚英大操大办婚宴。

(原标题:省纪委再次点名曝光 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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