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集团原副总裁为妻公款美容获刑10年

21.11.2014  07:58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副总裁、中远太平洋公司原总经理徐敏杰,将妻子在澳门赛马会香薰美容、就餐的30万余元费用,以交际及礼品费名义在公司报销。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徐敏杰有期徒刑10年。

  现年56岁的徐敏杰是江苏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副总裁,曾任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总经理,其间曾在香港工作。因涉嫌贪污罪于2013年11月1日被羁押。

  法院查明,2007年至2011年间,徐敏杰将其妻在澳门赛马会的香薰美容费用、就餐费用,以交际及礼品费用名义在公司报销,共计港币347201元,折合人民币30.8万余元。案发后,家属将涉案款项全部退赔。

  徐敏杰受审时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其妻在赛马会因私消费。他没有时间对秘书和人事行政部提供的报销单审核就签字了,不知道里面包括妻子因私消费的费用。

  徐敏杰妻子的证言称,是中远太平洋公司的秘书给她赛马会会员卡的副卡,说正卡在徐敏杰那里。会员卡的说明书介绍,该卡可以吃饭、美容等。她拿到卡后不久告诉了徐敏杰,说赛马会可以做美容,她想去,徐敏杰同意。她基本上在赛马会做定期保养,买一些护肤用品,偶尔也会带朋友去。她在赛马会消费从未结过账,认为徐敏杰知道她在那里做美容保健,就应该把账给结了。

  2010年初,徐敏杰郑重地说:“以后不要再去马会做美容了,你在那里消费都是公司结账,这样很不好……”她后来不敢再去了。此外,她经徐敏杰同意,也用该卡去赛马会吃饭签单。相关证据显示,涉案消费都是在澳门赛马会香港会所发生的。

  中远太平洋公司出具的说明及高管证言证明,公司高管的会员卡在赛马会消费后,赛马会每月会给公司出具消费单据的月结单,财务审核后就付款。该公司购买的会员卡仅限于本公司公务消费,其他私人开支应由私人承担。按规定,公司不应报销高管配偶的美容、化妆、护理费用。

  中远太平洋公司提供的徐敏杰签批报销的书证材料证明,徐敏杰妻子在澳门赛马会签单的用餐、香薰美容费用,经徐敏杰申请或批准,以交际费用及礼品费用的名义,在中远太平洋公司予以报销。

  市二中院认为,徐敏杰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积极退赔损失,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标题:中远集团原副总裁给妻公款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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