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提醒:消费不“任性” 舒心过春节

02.02.2016  18:43

  

   春节将至,消费市场持续升温,各类年货、礼品、餐饮市场及旅游假日出行等市场迎来消费高峰。为倡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培养绿色、环保、安全的消费习惯,中消协呼吁广大消费者:消费不“任性”,舒心过春节:

   按需购物,避免冲动消费。 消费者选购年货时,建议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购物计划,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打折活动所左右,切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如参加促销打折活动,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经营者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购买商品后要主动索取票据证明并妥善保管,一旦商品出现如过期、变质、安全隐患等问题,可凭借有效购物凭证与商家协商处理。如不能与商家有效协商,要及时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择正规渠道订票购票。 消费者要提前安排出行计划,尽量提前订票,既要注意价格折扣和优惠幅度,更要注意优惠价格背后的改签、退票等限制条件。购买火车票时,尽量通过火车站或官方授权代理点以及12306官网上购买,不要轻易使用各类刷票软件,避免个人财产或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损害。购买机票时,尽量选择航空公司官网或者信誉好的订票网站,以免影响自身正常出行计划。预付费用进行网上订票时,最好保存相关支付截图、银行交易凭证和流水编号信息等相关证据。

   留意预付式消费格式条款。 节日期间,一些机构会采取各种措施吸引消费者办理各类预付卡、储值卡。消费者需要办卡时,务必了解清楚办卡的使用说明、退换卡方式、优惠条件、附加条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最好能以书面方式落实服务合同内容,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误解;对于需要预付款项的消费,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或开具收款收据时,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之分。“定金”在法律意义上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则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如果商家违约,则必须依法双倍返还。若是“订金”,仅具有预付款作用,当合同不能履约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细心签订假日旅游合同。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一些家庭选择春节外出旅游。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信誉较高的旅行社,要签订正式合同,认真查看相关条款,明确行程安排、景点数量、餐饮和交通标准、是否有购物点及次数等,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最好要在合同中予以补充。选择自助出行特别是前往热点旅游地的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较好、性价比高、业务量适宜的酒店,最好提前了解酒店的相关资质,尽早预订。外出游玩时应注意人身、财务、行车安全,避免到人流量拥挤、购物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景点景区。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务必保留相关证据证明,以便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谨防个人信息泄露。 春节临近,各类诈骗信息也在通过手机短信或互联网发送到消费者。消费者对这类信息要认真加以甄别,特别是对于要求消费者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敏感信息的,尤其要提高警惕,做到不扫用途不明的“二维码”、不抢来源不清的“红包”、不点有风险的网站链接和弹窗、不回来历不明的短信、不转给身份可疑的人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