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制定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 全省各市州中江“取经”

17.07.2014  19:40

  2013年12月28日,全县837个村、社区均完成村规民约制订工作,并全面推行实施。

  村规民约推行半年多来,群众间少了争吵、多了帮助,少了矛盾、多了和谐;党群间少了议论、多了沟通,少了抵触、多了参与。

会议现场

  今(17)日,四川省学习推广“中江经验”现场会在德阳市中江县召开,会议对全省各地制定、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当日,与会人员还参观学习了中江县富强村、石垭子村、玄武社区三个村社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工作。

  玄武社区地处中江凯江镇东南面的城乡结合部,有常住居民11200余人,尹天文是玄武社区的居委会主任,在没有推行居民公约以前,社区居民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会找尹天文。“每个月都有10来起居民纠纷需要我们处理。

  但推行居民公约以后,这种情况出现了变化,很多邻里纠纷居民自己就自行解决了。尹天文说,居民公约推行以后,促进了居民自己管理自己的意识,让居民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增进了邻里之间的关系,社区的居民更团结了。

  中江县富兴镇富强村,由于受地理和自然条件限制,富强村发展一直很落后。2012年以来,当地村“两委”将依法治村作为载体,健全村规民约,广泛收集民意,发动群众参与,破解了产村融合等问题。

  目前,该村调整了产业结构,依靠种植瓜蒌、核桃饲养生猪等,当地村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在富强村,一栋栋独具特色的小楼房矗立在马路两边,健身设施、运动场所一应俱全。村民陈加禄说,“推行村规民约后,村民更团结了,大家都是心往一处使,干劲更大了。

  据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介绍,目前,中江全县837个村(社区)已全部实施了村规民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有力推进了村民自治工作。

  刘应刚说,推行村规民约,增强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仅仅如此,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农村社会风气好转,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

与会代表在富强村参观学习

  在参观完三个村、社区,听完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的情况介绍后,各市州的代表们纷纷表示,中江推行村规民约工作卓有成效,值得借鉴。会上,副省长曲木史哈对全省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工作作了重要讲话,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对全省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