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中欧城镇化结对子发展城市(项目)的通知

13.04.2016  18:38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城乡绿色发展宣传年”活动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6〕111号),贯彻落实 “四川省城乡绿色发展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在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框架下切实深化我省与欧洲的城镇化合作,不断扩大中欧智慧城市建设、节能环保和公共服务等交流合作领域,进一步提升我省城乡生态宜居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带动城乡建设管理领域节能减排、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循环产业发展,拟在城乡建设领域征集中欧城镇化结对子发展城市(项目),请各地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申报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结对子备选项目,对接城镇化国际合作项目的流程。(详见附件一)
  申报城市、园区、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包括城市水系统、城市园林绿地、市政道路、绿色建筑小区等;旧城改造项目优先;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创新型、智慧、生态和低碳”原则。
  有意申报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结对子备选项目的城市(市、县、镇)、风景名胜区(古镇)、园区或项目(企业、院校、研究机构、社团协会),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我厅进行资格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委,5月10日前确定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结对子备选项目名单。备选城市(项目)负责人将参加5月19日在成都召开的中欧双方城市或企业“精准对接会”,开展申报城市(项目)的对接、签约等工作。
  有意对接的相关单位请填写申报材料(附件二、三、四),并于2016年4月22日前返回报名表及其他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联 系 人:卢星蓉  17780702341 段新川 15308189997
  联系方式:028-85554791(电话)028-85520902(传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关于对接城镇化国际合作项目的流程说明
     2.申报城市报名表格
     3.已有中欧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结对匹配建议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12日

川建勘设科发〔2016〕332号附件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