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召开规范差旅伙食交通费收交管理培训部署会

10.06.2020  01:50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出差人员、接待外单位出差人员所交纳伙食费和公杂费(含市内交通费)的管理,中心于6月3日召开了规范差旅伙食交通费收交管理的培训部署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行〔2019〕1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了严格执行该通知要求的各项相关工作,中心25个相关部门中层正副职共55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计财处处长邹琼再次传达并领学了通知内容,监审处处长陶红宇结合中心实际,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处(所、室)要再次组织部门职工学习通知精神,务必做到学习全覆盖、人人知晓、个个掌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确保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各处(所、室)负责人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本部门职工出差情况监督,督促职工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另一方面在接待外单位出差人员时,各处(所、室)应协助其做好费用缴纳与沟通解释工作。

  最后,李皎书记向与会人员强调以下要求:

  一、确保认识到位。他指出,作风问题不是小问题,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认识,持之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宽松软”现象,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发现并及时予以纠正。

  二、及时传达学习。中心业务范围广、工作任务重,出差人数较多且时间较长,差旅过程中有一定的违纪违规风险,各部门务必及时开展学习传达学习,确保每位职工应知尽知、严格落实。

  三、认真自查自纠。中心将于近期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请各部门务必认真组织内部清理,对前期未交纳的费用及时、如数办理补交手续;对不严格执行和落实通知要求的部门和个人,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落实严格管理。各部门要切实以此为契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微杜渐抓好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