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的邀请比选公告

22.03.2022  20:20

 

  根据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各类服务按照属地化采购的原则,我中心需在成机关国资函〔2022〕2号《成都市行政事业单位2022-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采购结果通知》公布的8家公司中比选出一家,作为中心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供应商。现诚邀8家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航安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报价,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仅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约48万元(参考金额,以实际保单金额为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需购买本中心现有49台车辆的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包含轿车4台、越野车21台、小客车5-19座区间车辆13台、特种专业用车14台。

(二)投保险种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司乘人员责任险、交强险等。

(三)保额标准

1.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现时价值确定。

2.第三责任险最高限额为200万。

3.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

4.交强险、车船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理赔方案

1.参选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出险后从报案、查勘、定损到理赔的具体方案和案件赔付时效。

2.出险地点距离参选人分支机构任一办公地点100公里以外的,由双方协商到达时间。

四、商务要求

(一)保单生成时间

车辆保险到期时间前完成保单生成。

(二)服务期限

一招三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时间按照成机关国资函〔2022〕2号文件签订的定点保险履约时限。

(三)保险费用支付

中选供应商结合车辆实际情况,提供及时、周到的保险服务,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四)售后服务

参选供应商需组建专责小组,提供专业和高效率的保险服务、出险后理赔服务。

五、评选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附后)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9:00-10:00交至行政楼510室谢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2日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服务方案

30分

根据参选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的详尽度、可靠性,保障措施的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包含且不限于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服务团队管理;服务保障措施等。

本项评分按照30分制评分,内容详尽且措施可行得30分,每有一条缺项或漏项扣10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2

理赔查勘时效

30分

1.成都市绕城内,承诺30分钟内达到现场,15分。

2.其他地区:

出险地点距离参选人分支机构任一办公地点20公里内,承诺40分钟内到达,8分;

出险地点距离参选人分支机构任一办公地点20—50公里内,承诺80分钟内到达,5分;

投保人出险地点距离参选人分支机构任一办公地点50—100公里内,承诺120分钟内到达,2分。

3

案件赔付时效

10分

在各项索赔材料提供齐全后,参选人承诺理赔时限为:

1.对于损失在100000元以内的案件,1个工作日内赔付,得5分;2个工作日内赔付,得3分;3个工作日内赔付得1分;其余不得分。

2.对于损失在100000元以上的案件,2个工作日内赔付得5分;3个工作日内赔付,得3分;4个工作日内赔付得1分;其余不得分。

4

项目实施地分支机构

25分

参选人在本项目实施地(成都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大于25个的,得25分;少一个机构的扣1分,扣完为止。

提供分支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5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5分

参选人有全国统一专线服务热线电话的得5分,没有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