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联盟健康发展的通知
10.11.2016 22:0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川经信创服函〔2016〕855号 |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盟及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聚合中小微企业服务资源,提高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四川省机械设计院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了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为推进联盟健康发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定位,建章立制,打造联盟品牌 联盟是推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进程、聚合第三方创新创业服务资源的松散型、开放式社会组织。联盟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向成员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联盟及成员单位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联盟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运作管理和开展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相应责任,做到“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规范”。联盟须建立健全组织运转、成员管理、绩效评估、行业自律等规章制度,推进成员单位开展交流、对接、合作和资源共享,打造全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生态体系。 二、规范自律,创新发展,提升服务品质 联盟理事会、秘书处、专业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行联盟决议,接受联盟的指导和管理,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盟开展的各项公益性和市场化服务活动,按有关规定承担联盟交办的工作任务,接受社会监督。成员单位要立足企业需求,推进产品、流程、模式、质量、品牌和价值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竞争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便捷、可靠的服务。 三、挖掘需求,精准匹配,实现省市联动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建立常态化的创新创业服务需求挖掘机制,面向入驻产业园区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的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型企业及其他重点群体,对中小微企业实际服务需求进行收集、筛选、分类,组织当地服务资源进行匹配对接,本地资源无法满足的,及时向联盟及成员单位提出服务对接请求。对于联盟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给予积极配合,协调相关资源,畅通沟通机制,推进联盟服务活动的顺利实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附件: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联盟基本情况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1月8日 |
附件下载: 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联盟基本情况 |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0.11.2016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