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

22.05.2018  14:40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  


  记者5月21日获悉,省教育厅决定在2018年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将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的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按照部署,各地要从工作机构、部门分工、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和长效机制等6方面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小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要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的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欺凌防治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要求责任督学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

  省教育厅将对全省学生欺凌事件开展舆情监测,对各市(州)发生事件情况进行统计,每两月通报一次。9月初,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各地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以及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记者 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