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15.10.2015  16:47
核心提示:  日前,为培育做强产业集群,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  

  日前,为培育做强产业集群,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省工信厅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经过评定的服务平台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优先推荐金融、担保机构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并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形式,发挥服务平台作用,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服务平台具备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服务功能,服务于产业集群和区域中小企业

  根据办法规定,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产业集群和区域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或以技术服务为主兼有其他服务,业绩较好、公信度较高、服务面广,并经省工信厅命名的平台。

  服务平台应具备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外包、商务咨询、现代物流、创新创业、协同制造和协同研发、虚拟和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等其中一项或多项服务功能。

  服务平台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及时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形式,发挥服务平台作用,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服务平台的创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突出区域、行业特色和应用成效,体现实用性、示范性和带动性。对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服务平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条件。

  省工信厅将按照相关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核实,评审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评审合格的服务平台将被授予“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