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09.01.2014  14:41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函〔2014〕2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文件要求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

      2013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方式

      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送,即: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 http://coids.sme.gov.cn )报送。各备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http://www.sme.gov.cn ),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和上报。

      四、报送时限

      各备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于2014年2月13日前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点击上报。

      五、报送要求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川分支机构及市(州)分支机构不用填报。

      (二)备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填报过程中,要注意填报系统设定的单位,对担保业务种类、担保金额、担保企业规模等划分内容要详细填报,基本情况有变动的要修改。

      (三)本次填报的全年数据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申报2014年国家、省级担保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备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如实填报,认真审核,严禁弄虚作假。

      六、联系方式

      (一)填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8574511,022-58356899。

      (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联系电话:61885821。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