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4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本次年报对填报内容作了较大调整,要求各担保机构填报担保业务明细(业务明细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担保机构:
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5〕001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我省2014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
2014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本次年报对填报内容作了较大调整,要求各担保机构填报担保业务明细(业务明细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送,即通过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 http://coids.sme.gov.cn或http://coids.miit.gov.cn)进行报送。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进行填写和上报。
四、报送时限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担保机构于2015年2月13日前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点击上报。
五、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通知辖内(含扩权试点县,下同)开展中小企业业务的担保机构,登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填报。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川分支机构及市(州)分支机构不用填报。
市(州)辖内首次填报该系统的担保机构由各市(州)负责开设登陆账号和密码,省级首次填报该系统的担保机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二)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是一项了解行业发展状况、落实相关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同时,本次填报内容调整较大,各市(州)应组织辖内担保机构认真研读附件中的业务明细填报说明,做好解读和指导,督促担保机构正确、如实填报,并完成初步审核,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六、联系方式
(一)填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8574511,010-68208823,13810074724。
(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联系电话:028-86265772 86266021。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填报说明.doc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