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清理检查

05.06.2015  14:25
  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整改通知,通报了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专项稽察情况,要求全国各级发展改革委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和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高度重视中央投资计划执行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整改。魏宏省长、甘霖副省长相继作出批示,要求我委尽快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督促各地尽快将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对各地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的要求,盘活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提高中央投资使用效益,我委制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了《关于清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抓紧时间对辖区内(含扩权县)201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清理,6月2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将清理情况上报我委。
各地上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清理情况后,我委将在6月底前作出相应调整安排:对2012年以前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尚未开工的,收回投资;对2013-2014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确实无法实施的,收回投资,在行业内调整使用;对重复申报、用已完工程申报中央投资补助、难以继续实施的或建设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项目,履行审批程序,收回全部投资;对虚报投资、大幅缩减建设规模的项目,履行程序后按比例收回投资,在行业内调整使用。
  6月中下旬,我委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分片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项目开工情况及在建项目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确保中央投资效益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