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预算负债率约40%
2016年地方新增债务规模为1.18万亿,包括7800亿元一般债务和4000亿元专项债务,2016年地方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相应增加到10.71万亿和6.48万亿。即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预计为约17.17万亿。
3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 中央财政预算 系列 报表 。
数据显示,2015年末国债余额实际数额约为10.66万亿元,比全国人大批准的2015年国债余额限额11.19万亿元要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实际执行数额,则紧贴批准的限额,2015年底预计执行数分别为9.93万亿和6.08万亿元。
上述三项债务数据相加,截至2015年底中国政府债务规模总计26.67万亿,当年 GD P总额为67.67万亿。两相比较,得到截至2015年底 我国 负债率 约为40%。
3月30日,财政部金融司答记者问时也表示,目前,我国政府负债率约为40%。2016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赤字率提高至3%。考虑到我国政府负债率和财政赤字率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均处于较低水平,适当提高仍然安全可行。
预算报表还显示,央企2015年总利润为负增长,受石油石化、钢铁、煤炭等行业企业效益下滑影响,2016年央企上缴利润将进一步走低。
今年预算收入低增长
3月初,预算报告经全国人大批准通过。30日,财政部公布了经批准、更详细的预算信息。
此次财政部公布的系列图表及说明,主要包括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表、国债余额表、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2016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2.2%。较低的增速,与经济增速下行、减税政策有关。
如随着5月1日“ 营改增 ”的全面推开,预计带来5000亿元减税规模。2016年国内增值税尽管有四大新试点行业纳入,但相比去年预算执行数仍减少2.7%;营业税则全面收缩,仅为去年预算执行数的26.5%。
根据股票交易市场额预计情况,2016年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下降33.4%。2015年证券市场活跃的交易,使得金融行业税收贡献较多,较大地支撑了当年税收增速,2016年这股力量将减弱。
但税收也有增量。如国内 消费税 预计实现收入1.2万亿,同比增长14%。这是根据烟、酒、成品油等商品预计销售情况,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标准等因素测算。而资源税预算数为50亿元,同比增长32%,主要根据海洋油气资源销售预计增长情况,以及推进资源税改革因素测算。
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 曾表示,2015年中央财政收入实际上未完成年初预期增长目标,是采取了一些特殊措施。
这些特殊措施就是金融类企业上缴利润。2016年中央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466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494.44亿元,下降9.6%。
67%专项资金已分配到省
2016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约8.59万亿元,增长6.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74万亿元,增长7%;对地方税收返还5088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基本持平;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3.2万亿元,增长12.2%;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2.09万亿元,下降3.2%。
这意味着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约有67.5%转移给地方。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地方政府基本可以统筹使用。而专项转移支付,为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还有部分中央对地方政府承担事务给予的奖励或补助。
2016年转移支付呈现的特点是,增加了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缓解地方减收增支压力,也增加了对老少边穷地区、养老改革配套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由于过多过滥、规则相对不透明、容易造成“跑部钱进”等问题,近几年一直在压缩其规模。2016年压缩了涉及竞争性领域或补助企业经营项目的支出,也较大压减了成品油价格补贴等不符合政策调控方向、效益不高的支出,一些零散重复的专项也被取消。
近年,为加快支出进度,加快项目落地,较多转移支付资金已经落实到具体省份。如3.2万亿的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中,仅3585亿元未落实到地区,落实率达到约89%;2.09万亿专项转移支付中,约7148亿元未落实到地区,落实率达到65%。
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中,人口大省、中西部省份分得的资金较多,排在前列的包括四川、河南、湖南、湖北等。
专项转移支付,考验各省上报项目、与中央政策对接程度。2016年目前已经分配到省的资金中,四川仍排在首位,目前争取到资金954亿元,其后有黑龙江787亿元、河南777亿元、湖南666亿元等。较少的如上海为50亿元、天津66亿元、北京92亿元、海南116亿元等。
2015年政府债务规模达26.7万亿
这系列报告,也揭示了当前中国政府债务变化状况。
中国政府债务包括中央国债、地方一般债务和地方专项债务这三类。这三类债务截止到2015年底,实际余额或预计余额分别为10.66万亿、9.93万亿和6.08万亿,总计规模达到26.7万亿,负债率约为40%。
随着2015年元旦新预算法的正式生效,这三类债务均实行余额或限额管理。2015年具体执行情况来看,三类债务均在限额范围内,2015年年底中央国债实际余额还低于全国人大批准的余额限额。
经2014-2015年地方债几轮甄别清理,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确定为15.4万亿,包括9.43万亿一般债务和5.98万亿专项债券,占比分别为61.2%和38.8%。
2015年地方新增债务规模为6000亿元,包括5000亿元一般债务和1000亿元专项债务,2015年地方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相应增加到约9.93万亿和6.08万亿。
2016年地方新增债务规模为1.18万亿,包括7800亿元一般债务和4000亿元专项债务,2016年地方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相应增加到10.71万亿和6.48万亿。即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预计为约17.17万亿。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负债率约为40%,2016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赤字率提高到3%,相比世界主要经济体,我国政府负债率和财政赤字率均处于较低水平,适当提高仍然安全可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合计为17.2万亿,地方政府债务率预计仍将低于100%的风险警戒线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央企上缴利润或继续下行
2015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国有金融类企业)利润降幅为6.7%,虽相较2015年11月、10月份有所收窄,但国有经济下行压力仍大。其中,央企实现利润1.6万亿,同比下降5.6%,实现净利润 1.18万亿元,同比降低3.7%。
据财政部数据,目前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央企,包括国资委监管的106户、所属企业36户,各部委所属企业,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共计一级企业845户。
这些央企分成五类,针对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收取不同比例。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央文化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央企——纳入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央企资产总额占全部央企的98.7%。
按照上述五类比例,2015年实现央企上缴利润收入执行数为1475亿元。2016年,受石油石化、钢铁、煤炭等行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以及卷烟消费税调整导致烟草类企业税后利润减少等因素影响,2016年预计央企利润收入为1290亿元,减少185.62亿元,下降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