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水”惠泽“大百姓” 苍溪县统筹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探索与实践

01.12.2013  12:18

    苍溪县于2009年成功争取到第一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通过三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四自一确权、五动一引导”的建管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县始终坚持以特色优势产业布局为引领,立足县级农田水利建设整体规划,筹措各项资金,整合各方力量,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09—2012年,共整治山平塘660口,衬砌渠道572.26公里,新建蓄水池547口,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50亩。实现新增有效灌面5.53万亩,改善灌面6.71万亩,涉及陵江镇等共11个乡镇97个村,总受益人口12.34万人,完成总投资18073.48万元。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产业发展,带动了乡村旅游,打破了治水理念,推广了科学技术,取得了以水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长足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满意效果,连续三年绩效考评全省优秀。
    一、强化领导,逗硬奖惩,确保项目推动有序有力。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项目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考核奖惩,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农田水利目标考核内容,县、乡、村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责任书条款量化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二、深入群众,宣传动员,确保项目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项目实施前期,深入群众宣传动员,以技术培训会、观摩交流会、现场办公会、座谈会、坝坝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项目实施政策。各项目乡镇负责人、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共计300余人次参加,扩大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知晓面,提高了群众参与支持的积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简报专报、专栏展板等媒介,大力宣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政策要求,达到了交流项目建设经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的目的。
    三、科学规划,严格实施,健全完善建管长效机制。
    项目乡镇会同有关部门从规划入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并采用“民办公助、建管并重、先改后建、先建后补、程序规范”的建设办法,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中,总结形成了“四自一确权,五动一引导”建管机制。“四自一确权”即实行群众自主申报、自主建设、自主监管、自主验收,明确工程管护产权,真正让群众成为政策的明白者、项目的建设者、工程的受益者。“五动一引导”,即明确主体带动、以水养水促动、股份合作推动、全员参与互动、整合资金联动,坚持政府引导。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工程的建管和维护,制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群众监督管理办法》,项目村通过群众“一事一议”会议选举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配合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项目的质量控制、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去年底成立了9个基层水务管理站,负责项目工程技术指导;县农民用水协会负责建后管理,确保工程的建后维修养护、水费收缴和运行有序进行。
    四、整合资金,严抓监管,确保项目推进卓有成效。
    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6612万元,形成了“多元投入,产村一体,连片集中”的新农村示范片。坚持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引子”,积极引导业主投入水利建设达150万元,扶持业主建成水产养殖示范片100亩。群众以劳折资、以资抵劳投入644.57万元,形成了小水利建设多样化投入机制,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
    为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出台了《苍溪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执行方案和资金计划的通知》。完善了五项制度,一是县级财政报帐制度。对小农水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账管理,并对项目实行工程、资金双重县级报帐制度。二是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竣工后,按项目补助资金的10%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和有关合同约定工程质保期满后给予支付。三是直接支付制度。由农户自行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竣工后,经县相关部门实地验收核实,县财政通过“一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农户。四是项目公示制度。县、乡、村实行层层公示,群众全面知晓。五是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日常性监管机制。财政全过程参与项目管理,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突出监督检查,盯紧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建设质量”两个重点,严把资金使用关和工程质量关。二是群众监督机制。在项目村由村民代表选举组建成立“三个小组”即协调领导小组、质量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等。三是审计监察机制。加强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资金的联动监督,县水务局对项目建设质量、竣工验收进行监管,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纪检部门对项目竞争、实施、验收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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