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向中央提交民情报告称普选意见相当分歧

07.01.2015  09:12

  据新华社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6日消息,政改咨询专责小组6日在政制发展“五步曲”的宪制程序以外,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提交《近期香港社会及政治情况报告》(下简称《报告》)。     

   报告反映各界意见及诉求

  新闻处消息说,在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后,香港社会就如何按照基本法的相关规定,落实行政长官的普选办法,意见仍然相当分歧。早前,有社会人士提出特区政府可向中央反映自去年8月底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决定》以至往后政制发展的意见。

  此消息还说,报告如实反映香港自去年8月31日至12月15日与政制发展相关的事件,以及社会各界表达的意见及诉求。报告是当局在可知范围内,从公开渠道尽量收录的相关事件及意见。报告收录了:一、在报告期内与政制发展有关的事件;二、不同团体发表的相关声明;三、不同机构进行的相关民意调查。

   中央支持港依法推进民主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6日就该《报告》发表谈话。

  该发言人表示,国务院港澳办已注意到近期香港特区的形势发展变化。中央政府了解香港社会各界对政制发展等问题的看法和意见。行政长官基于对基本法负有的责任,向中央政府报告香港的有关情况是适当的。

  该发言人重申,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区依法推进民主发展进程。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是依据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香港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作出的。有关决定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

  该发言人最后表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人都应当以和平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共同维护法治这一核心价值。以损害法治,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方式表达诉求是不可取的。我们真诚希望香港各界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框架内理性务实讨论、不断凝聚共识,力争如期实现行政长官普选。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香港 民情报告 普选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