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安排保障房专项资金1158亿 派专员抽查落实

08.04.2014  07:10
失联的温泉。(网络截图)

  中央安排保障房专项资金1158亿 派专员抽查落实

  近日,财政部下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对廉租房、公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三项补助资金,今年共计1158亿元,相比去年执行资金数额增长了14.3%。

  根据该办法,该项资金将按因素法分配给各地—根据各地区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三项因素,匹配相应权重,再结合各地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办法》指出,省级财政部门分配资金时,可向保障安居工程任务较重的资源枯竭城市和三线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倾斜。为确保各地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各省财政专员办将对当地不少于3个地级市(含省直管县),至少20%的数据进行抽查。为确保资金的及时下放,办法要求各省财政厅需在每年5月31日前,会同住建部门一次下达市、县财政部门。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是顺应此前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财政部又将原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合并,形成的一项新的专项资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