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加力“输血”中小微企业

01.12.2017  20:54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包括定向降准、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内的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临近年末,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仍在加大力度输血中小微企   今年以来,包括定向降准、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内的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临近年末,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仍在加大力度“输血”中小微企业。11月份以来,财税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多个政策。地方上,四川、陕西等地创新机制与模式,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专家表示,随着明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及强化普惠金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一揽子举措的加快推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望有所缓解。

 

  利好 央地持续加大“输血”力度

 

  11月份以来,中央和地方层面对中小微的企业的“输血”力度持续加大。

 

  中央层面,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重要批示,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创新机制与模式,重抓政策落实,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有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发展壮大。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今年以来,增值税简并税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陆续落地,减税效应不断加码。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项年内就有望减税达千亿规模。

 

  地方层面也陆续推出一系列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比如,重庆推出“银税互动”项目,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融资途径,惠及小微企业7000多户。重庆中小微企业集中的九龙坡区通过引导银行推出“三峡微贷”、“双创助力贷”、“小贷通”等上百种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加快推进小微金融服务在产品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创新。

 

  指向 力促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扶持创新创业成为“输血”中小微企业的突出特点。

 

  比如,陕西省日前研究编制了《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五年行动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与升级库,择优选择2000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入库进行培育,每年确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200家。

 

  《五年行动计划》强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实施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实现挂牌上市,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租赁融资、上市融资,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优先考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融资担保优惠政策,积极搭建“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着力提升融资服务水平。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金融支持是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助推中小微企业成长的重要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苗长兴说。

 

  不少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中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还存在错配。

 

  “一方面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小微金融通常客户数多、金额比较小。如果银行依靠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成本比较高、信用风险比较大,商业可持续性比较差。”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说。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科技企业尤其是小微科技企业,通常缺乏房产等抵押物,因此金融机构在给这类企业授信时往往较为谨慎。不过,一些金融机构已经有了一些探索。如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普惠金融等创新技术,为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交易平台和融资解决方案等。

 

  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只是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应该立足于创新发展,进入大企业无法进入和不愿意进入的市场领域,带领特定的人群、特定的产品、特定的细分市场加快转型升级。”苗长兴指出。

 

  展望 更多资金“解渴”政策将出

 

  为了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除了明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包括强化普惠金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一揽子举措也将加快推出。

 

  依据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央财政将在本级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此外,在金融监管和普惠层面,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日前透露,工信部将与财政部共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方向和范围,以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信息、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各类公共服务,实现“四两拨千斤”“雪中送炭”的效果。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201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其中中央财政出资150亿元,目前已经设立了4只直投子基金。

 

  “下一步,工信部将在确保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营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开展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的创新。”苗圩说。

 

  普惠金融也将得到强化。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主任肖乾珠指出,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发展普惠金融势在必行。“明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投入15000亿元贷款规模,用于支持国家精准扶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生态环保等产业。”肖乾珠透露。

 

  如何将普惠金融与中小企业结合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峰认为,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加快担保体系建设,构建担保贷款补偿机制;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发挥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引领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