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前三轮巡视成果:19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13.08.2014  16:48

到8月初,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已全面展开。随着13个巡视组的入驻,十八大以来的中央巡视工作已经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巡视工作开始后高官落马频率极大提高。有公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下旬,中央前三轮巡视的34个地区、单位中,有19名省部级官员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后落马。

在知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看来,巡视制度的优势在于它是垂直反腐,从上到下,可以避免很多宗派势力和地方势力的干扰。

这种垂直优势能否发挥出来,关键看各巡视组是否敢于揭开问题。几轮巡视结束之后,巡视组发现问题并敢于揭丑的态度已被专家学者们所认可。

梳理21份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发现,大部分巡视组均点出了被巡视地方多个问题,其中辽宁、吉林、山东等10个地区被点出的问题在10个以上。在谈及问题时,巡视组在情况反馈中大多用词严厉,毫无避讳。以山东省为例,在被点出的14个问题中,中央巡视组多次使用了“严重”、“突出”、“频发”、“屡禁不止”等词语。

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行为,“巡视”的出现要追溯至1996年。到2009年7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出台,“巡视”正式成为一种党内监督的制度被确定下来。同年,原来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此后,巡视工作的范围及巡视力量也在不断扩大:中央巡视组的数量从2003年的5个扩大到2011年的12个,包括6个地方组、4个企业金融组、2个中央国家机关巡视组。

巡视制度升级的另一个重要节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实现巡视制度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目前已逐步确立的巡视制度在预防和反腐败制度建设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这是一种可以长期沿袭的新工作机制。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巡视制度会在将来的反腐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