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31.12.2015  17:07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督查”和“省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深化正风肃纪专项督查”,按照学校巡视意见反馈整改方案,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党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抓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并对该项工作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情况报告于2016年1月11日前上报学校纪委。

成都医学院纪委已在行政楼一楼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举报信箱, 并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电话:62739076,受理各级党组织、个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中共成都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