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中国香港保钓人士作出暂缓起诉处分

17.07.2014  15:46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日本《产经新闻》7月17日报道称,日本冲绳县那霸地方检察厅日前对2012年8月登上钓鱼岛的中国香港保钓人士等14人,再次作出“暂缓起诉”处分。2013年7月,那霸地检作出该处分后,那霸检察审查会认为检方“不予起诉的处分不当”。

  报道称,考虑到上述14名中国保钓人士登上钓鱼岛的时间较短,且已回到中国,那霸检方决定不予起诉。检察审查会是由国民选出的检察审查员审查检察官不起诉处分合理与否的机构。

  《产经新闻》还回顾称,上述14人于2012年8月15日被冲绳县警方及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以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非法入境和非法登陆)的嫌疑当场“逮捕”,但并未被移送检方,而是强制遣返。此后,那霸地检曾接到检举,但于2013年7月决定暂缓起诉。那霸检察审查会2014年1月认定检方不予起诉的处分不当。

  2012年8月15日,14名中国香港保钓人士乘坐“启丰二号”冲破日方阻挠在钓鱼岛靠岸,其中7人成功登上中国领土钓鱼岛,并展开中国国旗宣示主权。事发期间,日方船只曾先后多次撞击保钓船头,导致中方船只严重损毁。一行14人也相继被日方以“非法入境”为由扣押。日方甚至荒唐地用其国内法将中方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事发后,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傅莹紧急召见时任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并与日本外务省副大臣山口壮通电话,就日方在钓鱼岛非法抓扣中国公民事提出严正交涉。傅莹重申了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主权的立场,要求日方确保14位中国公民的安全并立即无条件放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强调,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和坚定的。中方已向日方表达严重关切,要求日方不能有任何危及中方人员、财产安全的做法。

文章关键词: 香港保钓 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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