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避难夫妇在德国骗福利 被判偿还费用并遣返

12.04.2014  09:35

  【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木】据德国《明镜》周刊10日报道,位于德国吕讷堡市的下萨克森-不莱梅州社会法院近日判决,一对中国夫妇必须偿还德国政府约4万欧元的社会福利费。这对中国夫妇1990年来到德国申请避难,多年享受德国各种社会补助,却被警方发现同时得到了来自台湾情报部门的汇款,总额超过10万欧元。据这名丈夫称,这些钱款均被用于“招待中国异议人士并给他们提供生活费”,他自己分文未得。

  《环球时报》记者阅读了下萨克森-不莱梅州社会法院判决书L8 SO 156/10,发布日期为今年3月6日。判决书中称,这对中国夫妇分别于1949年和1948年在中国出生,并在中国结婚,均为中国公民。他们1990年来到德国申请避难,自1993年起获得德国永久居留权。判决书中并没有提及这两人的名字,也没有说明他们所住的城市,均用字母代号表示,。

  《明镜》周刊称,这对夫妇多年享受德国社会福利,其中包括住房补贴、失业金、失业救济金和社会救济金,如住房补贴每月360欧元等。不过,德国警方发现,这对夫妇在领取德国社会福利的同时却得到了来自台北不同银行的汇款。调查显示,1997年到2004年间,该男子在德意志银行的账号上得到了1400欧元至4.9万欧元不等的多笔汇款,总计超过10万欧元。如1997年2月3日收到的一笔就有6275马克。“他们几乎每个月都得到汇款,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下萨克森-不莱梅州社会法院认为,外来汇款来自台湾情报部门。在审讯过程中,该中国男子辩护说,他只是外来汇款的托管人。外来汇款被用来招待中国异议人士并给他们提供生活费,以及较高的信件邮费和电话费用支出。情报部门的汇款用来支持“中国的反对党”——中国基督教民主联盟(CCDU)。在法庭上,这名男子还称自己不知道这种转账需要报告德国当局。他缺乏语言技能,无法完全理解德文。

  但法院认为,在没有得到汇款来源、目的及使用事宜等证据的情况下,该男子有权自己享有外来汇款,因此违反了德国福利法,并判处这对夫妇偿还德国40102.88欧元的社会福利费。

  德国新闻电视台11日评论说,情报人员工作处于阴暗和危险中,他们往往会获得经济补偿,“但国外的‘007’不能享受德国福利”。德国下萨克森-不莱梅州社会法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11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来间谍在德国领福利案还是第一次发生。该案审判周期很长,非常谨慎,有5位法官参与,直到近日才做出最终判决。不过,他不愿多透露案件的其他内容。据报道,这对夫妇已于2011年9月被遣返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