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城•绵阳建设政策介绍
绵阳是我国批准建设的唯一一个科技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绵阳的发展和科技城的建设。今年1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向全国推广,并特别提出在绵阳科技城和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2013年6月,省政府为科技城“量身定制”出台了10条支持政策,绵阳市也先后制定了23项支持创新创业政策。
一、科技城可执行中关村相关先行先试政策的核心内容
截至目前,绵阳科技城已可执行中关村“1+6”政策和“新四条”中除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以外的各项政策。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务院在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 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 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是 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四是 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二)国务院在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政策。 中央级事业单位,可自主处置价值800万元以下的科技成果。科技成果价值在800万元以内的收益全留归单位,超过800万元少于5000万元的收益90%留归单位,超过5000万元部分的收益100%上缴中央财政。
二是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对企业用于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的激励总额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35%的前提下,激励总额用于股权奖励的部分最高可达50%;当年投资项目净收益可最高提取30%用于分红激励;科技成果转让净收益可提取20%-50%用于一次性激励。企业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其它企业,自开始分配利润年度起3至5年内,每年可从当年投资收益中提取5%-30%用于激励。院校和科研院所经批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可按科技成果评估作价金额20%-30%的比例折算为股权奖励有关人员。
三是扩大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政策。 对从事规定研发活动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将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等列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
四是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
五是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政策。 可按照《财政部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经批复新立项科研项目中,开展间接费用补偿、科研经费项目分段拨付、后补助和增加经费使用自主权等。
六是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政策。 可开展非上市股份转让(新三板),为高科技成长型非上市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资金募集服务。
二、四川省和绵阳市出台支持科技城政策的核心内容
主要内容涵盖科技金融、股权激励和成果转化、专利资助和奖励、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用地保障等五个方面。
科技金融方面
一是支持设立金融机构。 在全省统一监管政策下,授权绵阳市政府对科技城内小额贷款公司等准金融机构设立事项予以审批。支持科技城内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入。
二是拓宽科技城融资渠道。 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科技型企业私募债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优先受理科技城拟上市企业辅导备案,优先安排完成辅导的企业验收并申报,优先办理向证监会的推荐文件。对企业向证监会报送首发上市申请、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奖励。
三是鼓励企业直接融资。 对参加股份转让试点企业成功挂牌的,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企业,每发行一期(额度1000万元以上),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的科技企业,财政给予每户最高30万元奖励,并按发行价的50%给予贴息。对于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城内企业和项目的,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助。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四是积极引导创业投资。 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创业投资企业(基金)按新增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对在科技城新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可给予最多50万元的运行补贴;对在科技城内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将其三年内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度的50%作为奖励。
五是实行信贷风险补偿。 对与政府合作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提供其担保年均余额0.5%的业务奖励补助,并承担坏账额20%的风险补偿。凡与政府合作银行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对需担保公司担保的业务,给予年贷款累计发放额0.5%补贴;对无需担保公司担保的业务,给予年贷款累计发放额1%的补贴,并承担坏账额40%的风险补偿。
股权激励和成果转化方面
一是支持科技成果作价入股。 以科技成果向企业作价入股,可按作价金额20%-35%的比例折算为股权。对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50%-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对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在科技城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其作价份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对在实施股权奖励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所产生的费用,由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
二是明确科技成果收益分配。 对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发明成果在科技城转移和交易的,所得收益可按60%-95%的比例归参与研发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
三是支持事业单位成果转化。 科技城内事业单位转让科技成果产权所得的收入,按隶属关系全额缴库后,由同级财政全额安排给缴纳单位,由其统筹用于科研及相关技术转移转化。
专利资助和奖励方面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 绵阳市设立1000万元专利资助与奖励专项资金,支持专利申请和授权。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可给予每项最高20万元的资助;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可给予企业实施专利后五年内上缴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的奖励。
二是扶持专利代理机构。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地在绵阳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绵设立分支机构,并获授权的绵阳市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对在绵阳市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开办扶持。
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方面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了6000万元科技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城科技型企业初创阶段扶持、领军型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校人才培训协同创新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人才,可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和100万元资助。
二是资助补助高层次人才。 实行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财政资助、安家补助、岗位津贴三项制度。对引进的符合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可一次性给予20-50万元的财政资助和10-20万元的安家补助。
三是鼓励创新创业。 绵阳市设立1000万元的创新基金、1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15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采用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形式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在绵高校允许在校学生休学2年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可享受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凡新注册企业注册产生的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入驻政府主办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年内免房租,第3年减半;新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免费享受孵化器提供的情报信息、专业咨询、财务会计、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免费享受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服务,第三年享受50%减免。对初创期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不超过50%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创新。每年安排不低于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的份额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采购,并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6%-10%的价格扣除。
用地保障方面
一是支持土地政策创新试点。 对科技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实行单列管理。支持绵阳科技城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支持科技城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先行先试,将绵阳市列入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二是自主确定土地类适用税额标准。 科技城内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由绵阳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财政厅、省地税局备案。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由绵阳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绵阳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今年10月,绵阳市已启动国家层面支持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的先行先试政策研究工作,并专门出台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涌泉计划”,构建起从创意到创业、从初创到壮大,涵盖科技型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创新生态链,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环境创造,促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像喷薄的泉水一样,源源不断、涌流而出,汇成大江大河,推动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创新型大企业顶天立地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涌泉计划”的核心内容
“涌泉计划”包含金苗、拔萃和卓越“三大工程”,共33条支持政策。
1. 金苗工程(13条)。 主要支持新注册或新认定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核心政策内容是: 新注册企业享受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0.5-1万元补助;产生的贷款坏账可享受总额不超过10万元风险补偿;入驻孵化器两年内免费使用办公场所和享受服务支持,第三年享受50%减免。
2. 拔萃工程(9条)。 主要支持年销售收入在50-20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核心政策内容是: 企业两年内享受最高不超过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存总额的资金支持;享受一次性最高200万元/户的贷款额贴息支持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支持;遴选30个“涌泉奋进团队”,享受一次性20-40万元资助。
3 . 卓越工程(11条)。 主要支持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核心政策内容是: 企业两年内享受最高不超过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总额的资金支持;产生的贷款坏账可享受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风险补偿,享受一次30-50%的贷款贴息;遴选10个“涌泉领军团队”,享受一次性60-100万元资助;成功上市的享受不超过250万元的奖励补助。
(二)营造良好环境的主要举措
一是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为企业注册开辟科技型中小企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零首付、零收费、零距离服务,为创业者提供策划咨询、手续代理、登记注册、社会保障等“量体裁衣式”“全程保姆式”服务。创业者只需提供必要的材料,就可在2-3天内完成企业注册。
二是搭建创业孵化平台。 已建成科技城创新中心一期、工业技术研究院、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中心等25家60万平方米孵化平台,正加快建设创新中心二期,明年全市孵化器面积将达到100万平方米。设立生活设施齐全的创业公寓,供毕业5年以内、在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无住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使用。
三是给予创业启动资金。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获奖项目,可再获得1-3万元的资助。对大学生创业者,最高可提供免息、免担保、无抵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10万元。列入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的,可享受3 -10万元无利息、无抵押、免担保的创业扶持资金及免费的创新创业培训和“一对一”创业导师三年陪伴式帮扶。
四是拓宽融资服务渠道。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组建科技专营银行和科技信贷专营中心,设立总额3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担保资金和1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池,采取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出“勿等贷”“科技宝”“精英贷”“才升道”等10多种具有额度高、利率优、期限活、放款快、费用省等特点的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五是举办服务对接活动。 每月举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月度十佳”项目推介会,定期组织召开科技金融机构、在绵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接会。
总之,绵阳科技城政策可简单形象地概括为“十有”,即: 创新创业有扶持,外来创业有住房,初创企业有场地,注册登记有便利,创业贷款有担保,风险投资有补偿,税收贡献有奖励,专利转化有资助,技术创新有专项,优秀人才有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