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中国法院扣押日本商船系商事合同纠纷

21.04.2014  22:32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张鹏雄、王慧慧)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1日表示,中国有关法院对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一起普通商事合同纠纷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

  当天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据报道,中国有关法院对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涉华诉讼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日本政府称中方有关举措可能影响日中关系。中方是否同意日方说法?中方此举是否违背《中日联合声明》中有关放弃战争赔偿的精神?

  秦刚说,这起案件是一起普通商事合同纠纷案,中国有关法院已经发布权威信息。中国法院就这起案件已经于2010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此后双方当事人也进行了多次和解协商,遗憾的是未果。

  他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请求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本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中国政府坚持和维护《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的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将继续依法保护外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报道,上海海事法院为执行生效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于4月19日,在浙江嵊泗马迹山港对被执行人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船舶“BAOSTEEL EMOTION”轮实施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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