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普及党规党纪知识,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机构设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主任由学校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兼任。
二、竞赛内容
三、竞赛方式
(一)报纸竞赛(负责单位: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党纪党规印我心——全省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竞赛试题》(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纪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刊登于12月15日《四川日报》(第6版)和《华西都市报》(a08版),同时在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网站刊载。竞赛试题共100题。校内各级党组织或党员可根据需要下载打印、复印或翻印。
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教职工党员参加竞赛活动,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学生党员参加竞赛活动。由党委组织部牵总于2016年1月8日前向省委教育工委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组织党员参加竞赛活动情况(报送联系电话:028-86110042,报送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二)新媒体竞赛(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
12月下旬,“廉洁四川”网站、“廉洁四川”微信上载竞赛试题。学校党委宣传部要在主页、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推送竞赛链接,并组织发动全校党员师生参与答题(每名党员可任选报纸竞赛、新媒体竞赛一项参与)。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电视竞赛决赛前关闭新媒体竞赛试题库后台,根据参与答题手机号码属地和网络IP地址等统计汇总各校党员师生参赛情况。
(三)电视竞赛(负责单位:纪委办公室)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遴选1支代表队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选拔竞赛,参赛队员必须是中共党员,由1名领队和3名队员组成,男女队员至少各1名,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少于1名。省委教育工委于12月31日前从党的组织关系在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中选拔组建1支代表队参加全省复赛。复赛和决赛于2016年1月中下旬举行。电视竞赛规则由省委教育工委另行制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加强统筹协调,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具体落实好各项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知识竞赛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党员全覆盖。
(二)加强宣传报道。学校各级各类校园媒体要精心策划,与学校官方媒体联动发声,加大校内外宣传力度,全过程、全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学习《准则》和《条例》的良好氛围。
各负责单位于2016年1月5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和视频等资料报送党委宣传部(犀浦校区综合楼517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汇总后于2016年1月8日前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相关资料。
西南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15日
附: 四川省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word文档,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