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首提人权司法保障 相关改革安排写入决定

14.11.2013  19:21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 王建华 蔡敏)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当日,中国以176票的高票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两者虽然时间巧合,却存密切内在关联。

  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制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其中,提出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改革目标。

  这是中共首次提及“人权司法保障”的概念。相关改革安排也写入了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还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说,这意味着,中国将充分发挥司法制度在保障人权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审判机制,“这是中国对人权保护的制度强化”。

  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观点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站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历史新起点上,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等人权在内涵上发生了重大飞跃。

  全会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中国改革研究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均围绕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展开,全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中共新改革观。

  “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内涵的一次高度升华。其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将是最有形、最可靠的人权事业保障之一,以坚决维护‘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王伟说。

  贫困是妨碍人权充分和有效享受的主要障碍。在过去35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使数亿人口摆脱了贫困。而在今后的全面深化改革历史进程中,还有近2亿人口也终将脱贫。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永和说,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体现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保障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每个人的发展权利、人格尊严,推动中国社会不断实现根本性进步。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人权保障制度和理念持续发展。“人权”先后被载入宪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中国共产党章程。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大,又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内容。此外,中国还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随着改革开放推动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的权利意识和要求相应快速提升,人权内涵、标准也随之升华。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很好地解决了内涵提升和方向路径的问题,今后的关键是‘落实好’。”王伟说。

  全会指出: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中国的执政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及自身的建设制度,全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全面维护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王伟说。